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:人工智能法案被提上日程
AI奇点网6月9日报道丨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。其中值得注意的是,人工智能法草案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对于AI的快速发展,现在我国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也越发重视。
早在2017年,国务院就印发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文件,提出“三步走”的战略目标,2020年,部分领域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初步建立。2025年,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、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,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。2030年,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、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。看来现在关于人工智能的监管在全球的呼吁之下,已经提前开始拟定人工智能法草案。
人工智能技术处于发展初期,任需总结、摸索
现在对于AI的规范,既需要考虑人工智能风险,又要考虑相关产业发展。人工智能还属于技术发展的初期,不宜将很多问题规定得过细甚至过严。法律还应当以鼓励产业发展为主,要确定基本的监管框架和负面清单的立法思想。是考虑到人工智能可能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几大危害,划定红线。比如人工智能不能用于诈骗、不能用于数据攻击等。
目前立法的困难在于,人们对于人工智能技术还不能说有很好的掌握,仍然处于探索期。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风险,还需要总结和摸索,甚至出现了一些破坏性案例以后才能逐步完善。所以目前的立法只能是相对原则性的立法。
在法律层面,数据平台和算法与人工智能密不可分。之前已经有了个人信息保护法、电子商务法、网络安全法、数据安全法等,这些法律和即将制定的人工智能法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,它的匹配是怎么样的,需要进一步考虑。
目前我国已经在次一级的立法,比如部门规章、行政法规等层面已经有了一些立法的基础,在做更高位阶的基础性法律时,如何和下面的这些已有的法律规范进行匹配。
欧盟的《人工智能法案》,制定的时候如果没有ChatGPT出现,它可能不会是今天的这么一个迅速改动的面貌,可能基本上已经通过了。但因为ChatGPT的出现,打乱了它制定的节奏。根据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的制定就能看出,人工智能领域立法的滞后性越来越明显。
所有现在不管对于中国还是其他各国,人工智能立法既做到包容审慎,又给科技创新留下比较充足的弹性空间,能够具有一定前瞻性难度非常大。这可能需要立法技术上,包括立法制度上有一个开放、动态的弹性空间。